根据《关于2013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手册》(以下称《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计算机学院201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选依据:
此次评选严格按照《手册》中的相关条例进行,与此次评选的相关公式如下:
总分=学习成绩*85%+平时成绩*(2/3)+答辩分数
备注:a、学习成绩︰平时成绩︰答辩分数=85︰10︰5
b、此处学习成绩为2012秋季学期和2013年春季学期的学习成绩
②答辩成绩
= 5 *(答辩总人数-名次+1)/答辩总人数
3、评选形式:
此次评选将采用答辩会的形式进行全院联评,评委会成员为各年级辅导员和希望之舟工作委员会代表。答辩中每个人的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委提问时间为2分钟。由评委根据答辩者的表现给出相应的答辩成绩。最后由希望之舟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公式计算并核对各位参评同学的最终成绩,并将最终结果公示3天,如无异议,则将结果上报学工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时间安排
9月19日---9月22日 | 学生申报 |
9月23日---9月24日 | 审核申报材料并通知申报同学答辩时间 |
9月25日 | 进行全院联评,统计各项分数,并计算出最终结果 |
9月26日---9月28日 | 评选结果公示 |
9月29日 | 将最终名单上报学工处 |
备注:
1、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2、所有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发送地址如下:
2010级申报材料发送到:cspingyou_2010@163.com;
2011级申报材料发送到:cspingyou_2011@163.com;
2012级申报材料发送到:cspingyou_2012@163.com;
通过其他途径申报者无效;材料命名格式为:“励志-学号-姓名”。
3、请各位参加评选的同学提前准备好3分钟答辩的PPT;
4、9月26日至9月28日,评选结果将在各个年级群以及公共邮箱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注意查看,如有问题请及时将反馈信息发送至上述各年级对应的邮箱,并以“励志公示反馈”命名,工作人员将妥善处理;
5、对于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的反馈意见将完全保密。
附件3: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欢迎光临 哈尔滨工业大学论坛|哈特塔 (http://myhit.cn/) | Powered by Discuz! X3.3 |